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李永涛、汪盛颜
成员:夏爱林、张林、李俊哲、刘娟、谢虎、孙月花、张佩佩、胡晨晞、刘亮亮(学生代表)、郭玉环(学生代表)、何栋(学生代表)、王昊阳(学生代表)、程莹(学生代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做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原则,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所有评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
二、评审依据
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安工大〔2025〕80号)
2.《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安工大秘〔2025〕35号)
3.《安徽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材料政便字〔2026〕1号)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诚信缺失,采用虚假材料、伪造证明等手段骗取各类奖助学金者;
5.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四、其他补充事项
1.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各类成果(论文、专利等)第一作者单位需为安徽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或所属科研平台;
3.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4.SCI论文分区采用中科院大类分区方式(2025版本)。
五、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为做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原则,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所有评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
二、评审依据
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安工大〔2025〕80号)
2.《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安工大秘〔2025〕35号)
3.《安徽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材料政便字〔2026〕1号)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诚信缺失,采用虚假材料、伪造证明等手段骗取各类奖助学金者;
5.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四、其他补充事项
1.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各类成果(论文、专利等)第一作者单位需为安徽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或所属科研平台;
3.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4.SCI论文分区采用中科院大类分区方式(2025版本)。
五、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