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经资格复审,学院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31189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1日
附件: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