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本着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的原则,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和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原则上已修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
2.对所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特长和爱好;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3.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应为在籍一、二年级理工科专业的本科生。
4.申请转出本院的学生需填写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生转专业的程序
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春季学期4~5月,学院将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规定的时段来进行,具体程序详见《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教学〔2015〕2号)。
三.转专业人数计划
根据本院现有专业的师资、设备等教学资源情况来确定可接受的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各年级可转入的学生数不超过各专业现有学生人数的20%。具体人数以每年转专业工作开始前上报给教务处的各专业可接收的转专业人数为准。
四.考核内容
学院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审核与考核。审核与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平均学分绩审核。一年级学生依据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二年级学生依据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
2. 综合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现实表现、专业兴趣、心理等综合素质;
3. 考核总成绩: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来计算考核总成绩,并依据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五.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和面试考核小组,转专业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及各系主任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系领导和部分副教授以上职称老师组成(≥5人),负责转专业相关考核、审核等工作。
2.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最终名单报学校审批。
六.咨询联系人:学院教务办 顾京宇 2311891;学院学生办 滕老师 2315120
七.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